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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丨知识产权检察室成立开启知识产权保护新篇章

时间:2021-12-13  作者:  新闻来源: 沈阳市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有力、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运行机制,有效满足科技创新对知识产权专门化司法的需求,在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沈阳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室,构建起沈阳全链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

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实施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截至2020年底,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已经达到2560家,较2019年增加724家,同比增长39.43%,持续在东北地区领跑。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数量达4559家,新增注册1489家,同比增长48.50%,占全省总数的70.56%。建立专门化、规范化的知识产权法律监督体系,已成为服务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

2020年5月,沈阳市检察院先后获得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支持和答复,率先在副省级城市开展独具特色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审合一”新工作模式改革。2021年4月,沈阳市检察院组建沈阳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覆盖全市的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体系,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办案质效,积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沈阳模式”。

一年多来,沈阳市检察院召开沈阳市检察机关服务自贸区建设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讨会,成立多方参与的“沈阳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中心”,组建专门团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为探索构建保护知识产权专门机构打下良好基础。

积极加强沟通协调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对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监督,需要多部门相互配合。一年多来,沈阳市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共同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争议问题在法定侦查羁押、审理期限内有效解决;与市知识产权局会签《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成立联合办公室,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聘请知识产权领域资深律师作为业务咨询专家,交流实务、借智借力,提升知识产权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沈阳知识产权检察室的成立,必将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更加有效地凝聚各方共识,推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下好知识产权保护“一盘棋”。

依法服务发展大局  开启知识产权“专门化”保护

沈阳市检察院将以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室为契机,以专门化、专业化、科学化办案模式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助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进一步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对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以及网络侵权、链条式产业化有组织侵权等犯罪开展重点打击,对以侵犯知识产权为业或者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链条中的生产制造者,以及具有多次、恶意侵权等情形的行为人加大惩处力度。

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推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阅卷、网上监督,借助现代化手段提高办案质效;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加强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司法协作与联动机制建设,落实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机制。

进一步提升沈检品牌价值。着力培养专家型人才,不断提高全市检察机关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的能力和实效;积极总结经验,推出典型案例,努力扩大保护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沈阳品牌”影响力。

进一步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依托走访、座谈、召开联席会和运用智慧检务等方式,倾听各界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司法需求,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高效检察服务,为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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