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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丨市检察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18条指导意见47条实施细则

时间:2022-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阳市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新要求,辽阳市检察院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于近日出台了《辽阳市检察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和《辽阳市检察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分别为3章18条和4章47条,为辽阳检察机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以下简称《意见》、《细则》)。

《意见》共18条,分三大部分,主要包括:更新司法理念,释放最大司法善意;强化检察法律监督职能,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检察服务,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该院根据指导《意见》还制定了47条实施《细则》。《细则》由院党组确定体例范式,各业务部门结合职能深度挖掘,细化落实措施,自上而下凝聚共识,从“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四个方面,涵盖了检察机关办理的各类型涉企案件,有利于今后工作中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细则》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处置规则,审慎采用强制性措施;加强产权、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准确认定纠纷与经济犯罪,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激发企业家创业创新精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细则》还另附涉企刑事案件办案工作指引9条,切实找准检察服务切入点,明确任务时限和责任部门,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检察工作中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提升检察服务保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下一步,辽阳市检察机关将根据《意见》和《细则》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坚持上下联动,条线对条线,一级抓住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对推进工作的方法步骤作出详细具体安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市检察院将与市工商联建立常态化协作协调配合机制,密切工作联系,加强信息通报,帮助企业明确法律红线和风险,促进企业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经营,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和司法服务,为辽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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