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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合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3-04-21  作者:仲圆圆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4月20日上午,省检察院、省法院联合召开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议,共同推动企业合规在刑事审判阶段适用。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会议是检法机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关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做实国企民企平等保护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落实应勇检察长讲话精神、推动企业合规在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将探索现代企业规制司法制度引向深入的有益实践。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在讲话中指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检察机关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辽宁检察机关作为先期试点单位,在全国率先出台意见,并以个案突破、地区试点、全面铺开三个阶段稳步推进我省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步入规范化、程序化新阶段,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推动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获得了广泛的认可支持。


高鑫强调,要深化制度适用,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已纳入《辽宁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之中,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抓实企业合规质效,加强行刑衔接,进一步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推动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工作走深走实,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高鑫认为,要坚持齐抓共管,凝聚更大工作合力。检察机关要与法院、行政监管部门、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形成相互配合机制,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审判环节落实落细,确保合规工作规范有序,第三方履职实质化、标准化,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助力“带病”企业实现司法康复。


会上,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李玉娇介绍了企业合规改革两年来的实践经验、阶段性成果及得到省委领导、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充分认可等情况。省法院副院长贾娜对检法两家联合制定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联合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的领导同志结合单位职能分别就充分发挥第三方机制管委会职能作用,配合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进行了发言。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张为主持会议,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牛克乾等相关领导、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成员单位、省营商局的领导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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