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振兴新突破 党员当先锋

“振兴新突破 党员当先锋”建功行动倡议书

时间:2023-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机关党委




“振兴新突破 党员当先锋”建功行动倡议书



辽宁检察机关全体共产党员、全体检察干警: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凝心聚力推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抓发展、谋突破、促振兴的氛围浓厚,首战过半的发展态势让人备受鼓舞和振奋!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落实省委部署,以落实落细“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为抓手,全力以高质量法律监督助推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为在服务保障三年行动中,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省检察院党组决定开展“振兴新突破 党员当先锋”建功行动,引导全省检察干警积极投身三年行动火热实践,在新时代“辽沈战役”中展现更大检察担当作为。在此,省检察院党组向全省检察机关共产党员、检察干警发出如下倡议:



全省检察干警要忠诚履职,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中当先锋作表率。我们要强化底线思维,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助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振兴发展行稳致远。



全省检察干警要服务大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当先锋作表率。我们要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大力营造公平、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形成一整套具有辽宁检察特色的服务、保障企业的工作制度机制,营造企业健康发展的“暖环境”,让各类经营主体吃下“定心丸”、大胆谋发展。



全省检察干警要牢记宗旨,在深化司法为民中当先锋作表率。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升级“一站式”检察服务,创建“清风窗口”,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民事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检察为民实事,更好保障就业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全省检察干警要求真务实,在高质效办案中当先锋作表率。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科学运用案件质量评价体系,通过优化案件管理、加强监督制约、强化数字赋能等手段,统筹“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省检察干警要担当作为,在净化司法环境、涵养政治生态中当先锋作表率。我们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盯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严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扎实开展“三涉”案件专项监督,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与政法各单位一道,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应有的贡献。



同志们!目标已明确,征途已开启,步伐须坚定。我们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情怀,顽强拼搏、大干实干,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辽宁实践,以高质量的法律监督助推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为打好打赢这场新时代的“辽沈战役”贡献检察力量,展现检察担当!



中共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年7月31日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